关于表彰徐君利、王晨的决定
来源: 作者: 更新时间:2009/11/18 9:22:54
陕西诚悦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文件
陕诚字[2009]026号
签发人:宫雅玲
关于表彰徐君利、王晨的决定
公司各部门/物业服务中心、全体员工:
2009年9月19日上午,杨凌政务大厦业主谢胜菊不慎将手机遗忘在洗手间内,半小时后业主才发现手机不见了,就在她焦急寻找之时,得知保洁员徐君利已将自己丢失的手机送到了物业办公室并妥善保管,业主谢胜菊对此非常感激,亲自写感谢信送到物业办公室,并对我公司员工急人所急、想人所想、拾金不昧的高尚品德表示感谢。
2009年9月19日下午2点,高新银座B2501业主在搬运装修材料时,不慎将手机遗忘在门口秩序员值班桌上,两小时后他才发现手机丢失,下楼寻找手机时,值班秩序维护员王晨主动上来询问业主情况并在确认事实后将手机归还业主,业主非常感动,亲自写感谢信对我公司员工拾金不昧的精神表示感谢。
在我公司所管项目中,员工经常捡到业主丢失的手机、钱包等物品,每次遇到这样的事情,所有的人都是第一时间将所捡物品交到物业办公室,积极寻找失主并妥善保管失物。拾金不昧,看似一件非常简单的事情,却能折射出我公司员工个人高尚的道德品质;物业无小事,我们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动作都会给业主留下深刻的印象,高尚的职业道德和精神风貌将为我们赢得更多业主的支持与信赖。徐君利、王晨的行为正体现了这一点。
经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给予徐君利、王晨同志通报表扬并嘉奖一次。
希望公司员工向以上两位同志学习,为公司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陕西诚悦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OO九年十月十日
主题词: 表彰 决定
抄报: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
陕西诚悦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办公室 共印14份 |